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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如通股份:广发证券关于如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12-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如通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如通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08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8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币 34,774.5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774.5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25.40 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30,349.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8 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1、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12 个月,
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1、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
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
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财务资产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理财方案,结合公司资金状况,
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

    2、公司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披露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损益情况。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
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
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同意公司在已签
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
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
度不超过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相关决议等,针对
如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如下:

    1、如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
经如通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如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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