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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1-27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何云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8%;
 高级管理人员镇国毅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高级管理人员何云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5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
 员镇国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0%),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何云华先生、镇国毅先生签署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预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180,000
何云华                                    2,180,000            1.0548%
                    高级管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135,000
镇国毅                                      135,000            0.0653%
                    高级管理人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何云华先生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何云华                   300,000        0.15% 2020/8/18~          10.22-10.30 2020/7/21
                                                2020/8/19
       备注:上述减持比例为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206,033,000 股为基数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因
                                                                         区间        源
何云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2/20 按 市 场 IPO 前取 改善生活
                                       竞价交易减
            300,000 股     0.1452%                     ~            价格       得
                                       持,不超过:
                                                       2022/6/19
                                       300,000 股
镇国毅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2/20 按 市 场 股 权 激 改善生活
                                       竞价交易减
            33,000 股      0.0160%                     ~            价格       励取得
                                       持,不超过:
                                                       2022/6/19
                                       33,000 股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何云华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当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
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按照《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3)在担任公司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
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作出
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
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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