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2021 年 11 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2021 年
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
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进行衔接;
    (5)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
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2、2021 年 11 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
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
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
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已经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和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产生影响。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2、公司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
的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
本”科目列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
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20 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6,498,124.30

销售费用                                     -6,498,124.30

2020 年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98,124.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98,124.3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
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并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
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