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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音飞储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9-035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音飞储存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改稿)》“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五、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解锁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未能满足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公司将依据规定,回购注销 3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共计 1,638,777 股。
    鉴于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 1,638,777 元,股份
总数将减少 1,638,777 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0,234,1677 元减至
300,702,900 元;公司股本总数由 30,234,1677 股减至 300,702,900 股,引起的
注册资本变化需要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公司不设副董事长;


    三、 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 号),
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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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员工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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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341,677 元。                     300,702,9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0,702,900 股,
   3       302,341,67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00,702,900 股。
           为:普通股 302,341,677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励;
   4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活动。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一)、第(二)项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因本章程第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5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过。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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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
                                       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法》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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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继续开会。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
    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数。 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
    提下,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     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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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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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
8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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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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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除董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 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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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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