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音飞 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承接物流仓库智能仓储工艺设备及 配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 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二)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及有 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荆林峰、廖义刚、张天戈 2020 年 11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