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8-27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飞储存”、“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音飞储存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15 年 5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962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43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75 万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用 2,860 万元(承销保荐费共计 3,000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预付 14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28,21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开设的 497566938402 账户中。募集资金总额 31,075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262.31 万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12.6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5103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由于公司现有厂房所在地的规划发生变化,公
司需要将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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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众飞”)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重庆音飞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音飞”),即由公司、南京众飞和
重庆音飞同时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对南京众飞增资 4,000 万元,对
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增资 4,000 万元,再由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对重庆音飞增资
4,000 万元。南京众飞和重庆音飞将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各新建 1 座厂房并购
买相关生产设备。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公司、南京众飞及重庆音飞可分别新增 2.5
万吨、0.8 万吨及 1 万吨高端货架的年综合生产能力。
经 2018 年 11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以及 2018 年 12 月 18 日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的议案》,公司拟建的“年产 4.3 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主要以生产高精度货架为主,
扩大公司产能、降低公司产品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市占率。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中,音飞储存募投项目已达标;因南京众飞募投项目所在地南京溧水区被列为太湖流域
保护区,无法实际进行投产;重庆音飞募投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情况及需求不及预期。
经充分调研与论证,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安徽音飞智能物流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音飞”)“智能化储存设备生产线项目”。音飞储存将募
集资金 15,905.92 万元转入安徽音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等固定资产投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定期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该管理办法于 2012 年 5 月 4 日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与中国银行南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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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重庆音飞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与中国银行重庆永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溧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后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解除协议,
原监管协议解除后,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与中国银行南京下关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注: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 2017 年更名为:南京众飞自动
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
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 1262080104000915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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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 12620801040008584 5,450,229.15
公司
合计: -- --
另有募集资金 6900 万已认购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券商理财产品 400 0 0 400
2 银行理财产品 1100 0 0 1100
3 银行理财产品 1500 0 0 1500
4 银行理财产品 1900 0 0 1900
5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0 0 2000
合计 6900 0 0 69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
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购买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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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
5、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137.42 0
2 银行理财产品 700 700 15.15 0
3 券商理财产品 800 800 13.62 0
4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8.72 0
5 银行理财产品 1800 1800 6.99 0
6 券商理财产品 1850 1850 10.83 0
7 银行理财产品 500 500 3.38 0
8 银行理财产品 1350 1350 11.66 0
9 券商理财产品 400 400 0.86 0
10 银行理财产品 1850 1850 22.92 0
11 券商理财产品 1600 1600 22.97 0
12 券商理财产品 1800 1800 30.96 0
13 券商理财产品 480 480 0.41 0
14 券商理财产品 1700 1700 34.26 0
15 银行理财产品 500 500 4.18 0
16 券商理财产品 400 0 0 400
17 银行理财产品 1100 0 0 1100
18 银行理财产品 1500 0 0 1500
19 银行理财产品 1900 0 0 1900
20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0 0 2000
合计 27230 20330 324.33 69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96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17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4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69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3100
总理财额度 20000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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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
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
产品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音飞储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
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核查意见
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音飞储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文婷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