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音飞储存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01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和资
料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自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
易事项进行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签署《关于公司与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拟与交易各方签署终止协议,系交易各方的真
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荆林峰、彭晓洁、张天戈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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