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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通集成: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5-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集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通集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 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
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678,38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63 元,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46,058,293.9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03,076,507.3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15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 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
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共 11,711,43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5.00 元,共募集资金 761,243,0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246,764.6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1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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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
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小;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
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展,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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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的正常展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
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
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通集成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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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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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曹再华                   何朝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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