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博通集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
董事长 Pengfei Zhang 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董事
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博通集
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
-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
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限售事宜;
-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
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
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公示、公告程序,
并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