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博通集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
们对将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方案的制定同时了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对议案表
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莞平
钱佩信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