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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137 号华都大厦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0,403,8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44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国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葛庆成先生、独立董事陆士敏先生、
   杜欢政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加,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监事杨必来先生、朱红梅女士采用通讯方式
   参加;
3、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0,355,237 99.9559          48,600     0.044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 2021 年     26,548,383        99.8172     48,600       0.1828     0 0.0000
         度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亚楠、韩泽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