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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2-04-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旭                     联系方式:010-6083 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睿                     联系方式:010-6083 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1 年 12 月 16 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
能”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物产环能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对物产环能进行持续
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中信证券对物产环能
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物产环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43.18 万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4,865.84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042.3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823.4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2 月 10 日出具大
华验字[2021]00086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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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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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8,823.46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税额                                              362.55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04.88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3.26
减:本期已使用资金                                                 70,996.10
募集资金余额                                                       78,282.95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282.9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募集资金净额 148,823.46 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增值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8,282.95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23,282.95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了监督与核查,确保物产环能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2 年 4 月 12 日,保荐机构对物产环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
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同时,
保荐机构每月定期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使用情况。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物产环能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物产环能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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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 4 月 12 日,保荐机构对物产环能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核查了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各方面内容。现场检查结束后,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
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物产环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
行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
监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物产环能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
1 次监事会会议,保荐机构审阅了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督促公司及时披
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召开股
东大会。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及相关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
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已经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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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制定了相应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不存在违规关联
交易情况、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

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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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旭




                          邓睿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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