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拟审议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将该议案资料提交给我们事前审阅。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 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雪军 陆士敏 周劲松 杜欢政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