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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8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上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订收购部分股权之协议书的议案》。


    二、监事会2018年度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未发现违规担保,

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能够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

定期报告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

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金额为 9,440.46 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
超过六个月,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49%股权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
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

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规范监事

会的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加

强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

强对《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

式。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

监督的灵敏性。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

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进而提升监事的

履职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2019年。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

理的规范运营,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更加有效的运行。

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

易等重要方面进行检查。严格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时掌握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从而更好的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