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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9-034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集团”);
       反担保范围:光正集团为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贷
       款银行”)获得的 3,000 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该事项需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光正燃气 51%股权为前提。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公司”)拟通过收购
光正集团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 51%股权从而持有光正燃气 100%的股权。上述股权
收购前,贷款银行向光正燃气提供 3,000 万元贷款,光正集团为该银行贷款提供
了保证担保。根据股权转让相关约定,新疆火炬拟就上述光正集团已提供的担保
提供反担保。
    新疆火炬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外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该事项需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
光正燃气 51%股权为前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31832724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注册资本:50,3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限钢结构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以资质为准);钢结构网架工程承包壹级(以资质为准)、轻钢结构
专项设计甲级(以资质为准)、金属材料、活动板房和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天然气的销售、运输;房屋租赁、仓储(危化品除外)、物流业务、咨询服务。(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东情况: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25.66%控股
    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人民币
267,035.17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49,473.89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为人民币 117,529.1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482.11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人民币 253,797.04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35,588.26 万元;2019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9,159.5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5,116.78 万元(未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光正燃气
    乙方:光正集团
    丙方:新疆火炬
    2、反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
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乙方为实现甲方的追偿权和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反担保形式
    新疆火炬以保证方式向光正集团提供担保。
    4、清偿及解除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还清 3,000 万元贷款本息,或贷款 银
行出具《解除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义务的函》为止。
    5、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 51%的股权变更至丙方名下之日
起生效。


   四、反担保原因
    新疆火炬收购光正燃气 51%股权之前,光正燃气与贷款银行达成银行贷款协
议,并由光正集团提供保证担保。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光正集团不再持有光正
燃气股权。根据相关股权协议约定,新疆火炬作为收购方应对上述担保进行置换、
提前偿还或提供反担保。鉴于贷款产品结构、期限等原因,上述担保不能进行置
换或提前偿还。因此,为满足协议约定、符合监管要求,并保持光正燃气资金稳
定,由新疆火炬向光正集团提供的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光正
燃气资金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利益。本次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该事项需
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光正燃气 51%股权为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反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为光正集团对光
正燃气 3,000 万元银行贷款的担保进行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次反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保持光正
燃气的资金稳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被担保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
较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反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
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公司对外
提供反担保相关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