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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2019-06-2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鉴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或“上市公司”)
拟支付现金收购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或“标的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
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
的规定,就在本次交易是否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
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未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
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未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项目,依法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
财务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备考合并
报表审阅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之
外,未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