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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2019-06-27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2 号
                                 ——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财
上市公司名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称
                                                             名称
                                                               证券
 证券简称     新疆火炬                                                 603080.SH
                                                               代码
 交易类型     购买√ 出售 □ 其他方式 □



                                                             是否构
 交易对方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正集团”)       成关联           是 □否 √
                                                             交易



本次重组概    新疆火炬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光正集团持有光正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光正燃气”)
    况        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新疆火炬拟收购光正燃气51.0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27,270.00万
              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12月购买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所持
              有的光正燃气49.0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29,400.00万元)与本次交易收购的资产为相
              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新疆火炬 2018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3,860.79 万元,净资产为 102,594.29 万
判断构成重    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903.05 万元;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大资产重组    48,352.42 万元,净资产为 32,978.88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26,617.51 万元;二
  的依据      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56,670.00 万元。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和交易额的孰
              高值为 56,670.00 万元,占新疆火炬相应计算指标的比例为 42.34%;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资产净额和交易额的孰高值为 56,670.00 万元,占新疆火炬相应计算指标
              的比例为 55.24%且超过 5,000.00 万元;标的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6,617.51 万元,占上市公司相应计算指标的比例为 68.42%。根据《重组办法》的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仅包含现金收购,合计金额为 27,27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光正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光正燃气 51%的股权,股权转让
 方案简介     对价为 27,27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光正燃气 49.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光正燃气 10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一、交易对方的情况

1.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
1.1.1                                                                是
        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1.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1.3                                                                           不适用
        或者护照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1.1.4                                                                是
        披露
1.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1.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真实             是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否已核查交易对
1.2.2                                                                           不适用
        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是

1.3     交易对方的实力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经营成果及在行
1.3.1                                                                是
        业中的地位
1.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
1.3.3                                                                是
        现金流量情况等
1.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   是
1.4.1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是否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无关
                                                                     是
        的行政处罚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1.4.2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情况,是否不存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等问题
1.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1.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1.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

1.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是

1.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其所持股份                  不适用

1.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二、上市公司重组中购买资产的状况(适用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已设立企业增资、接受附义务
的赠与或者托管资产等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围                 是
2.1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因素                          不适用

2.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2.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续经营记录        是

2.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间是否真实         是

2.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2.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2.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2.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的非经常性损益     是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较大的异常应收
2.3.3                                                                  是
          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如超过 70%),
2.3.4                                                                  是
          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或其他连带责任,
2.3.5                                                                       否
          以及其他或有风险问题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或者其他重大
2.3.6                                                                  是
          违法行为
2.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2.4.1     权属是否清晰                                                 是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土地使
2.4.1.1                                                                是
          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策障碍、抵押或冻
2.4.1.2                                                                是
          结等权利限制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是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营销体系等是否一
2.4.1.3                                                                 是
          并购入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会计主体的经
2.4.2
          营性资产)
2.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利                  是

2.4.2.2   该项权益类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是否清晰          是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
2.4.2.3                                                                 是
          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
2.4.2.4                                                                            不适用
          的同意或者是有证据表明,该股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是
2.4.2.5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是
                                                                                   对应的实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利负担,如抵押、质               物资产存
                                                                        否
2.4.3     押等担保物权                                                             在抵押情
                                                                                     况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是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事
                                                                        是
2.4.4     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是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2.4.5                                                                   是
          或相关投资协议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                 是
                                                                                   差异较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比是否存在差异      是         小,原因
2.4.6                                                                              合理。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是
          相关资产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的,是否在报告书中
                                                                        是
          如实披露
2.5       资产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未因受到合同、协
2.5.1                                                                   是
          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确定性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或做出适当
2.5.2                                                                是
        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产或低效资产偿
2.6                                                                  是
        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如委托境外中介
2.7     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               不适用
        下,有关上述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
                                                                     是
2.8     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是

2.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
2.9.1                                                                           不适用
        化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持续经
2.9.2                                                                           不适用
        营两年以上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算,或者虽未独立核
2.9.3   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              不适用
        划分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或
                                                                                不适用
2.9.4   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理作出恰当安排                不适用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较
                                                                     是
        大差异
2.10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易标的的利润产生
                                                                                不适用
        影响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明确限制或者淘
2.11                                                                 是
        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2.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是
三、上市公司重组中出售资产的状况(适用于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以资产作为出资且不控股、对外
捐赠、将主要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等情况)
3.1     出售资产是否不存在权属不清、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不适用
        出售资产是否为上市公司的非主要资产,未对上市公司收入和盈利
3.2                                                                             不适用
        构成重大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收入和盈利下降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3.3     出售的资产是否为难以维持经营的低效或无效资产                             不适用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
                                                                                 不适用
3.4     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不适用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如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评估方法           是
4.1.1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是

4.1.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是

4.1.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是
                                                                                采用了两
                                                                                种方法,考
                                                                                虑到针对
4.1.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                     是         性和准确
                                                                                性采用资
                                                                                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是
4.1.5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量等重要评估参数
                                                                     是
        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的为无形资产时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
4.1.6                                                                是
        形资产的权属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4.1.7                                                                是
        的情况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年承担巨额减
4.1.8                                                                是
        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4.2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估及交易定价进
4.3                                                                  是
        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债权债务纠纷的风险

5.1     债务转移

5.1.1   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转移债务,是否已获得债权人书面同意并履行了               不适用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法定程序

        如债务转移仅获得部分债权人同意,其余未获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
                                                                                不适用
5.1.2   的转移是否作出适当安排保证债务风险的实际转移
        转移安排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重大风险                                      不适用

5.2     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转让债权,是否履行了通知债务人等法定程序                不适用
        上市公司承担他人债务,被承担债务人是否已取得其债权人同意并
5.3                                                                             不适用
        履行了法定程序
        上述债权债务转移是否未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负面
5.4                                                                             不适用
        影响
5.5     资产出售方是否就资产的处置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不适用

六、重组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6.1     程序的合法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
6.1.1                                                                是
        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政府主管部
6.1.2                                                                是
        门的政策要求
6.1.3   重组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不适用

        重组后,是否不会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是
6.2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或者取得相关
                                                                                不适用
        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重组的目的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
7.1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

7.2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7.2.1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后是否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是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除文化传媒等特殊服务行业外)的主要资产
                                                                     是
        是否不是现金或流动资产;如为“否”,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7.2.2   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确定性                                 是
        主要资产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
                                                                     是
        公司不能控制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情形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务,且该等资产或
7.2.3                                                                是
        业务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而具有不确定性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的特许或其他许可
                                                                     是
7.2.4   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不适用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交易方式)是否未
        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
7.2.5                                                                是
        留上市地位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7.2.6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反映本次重组后公
7.2.7                                                                是
        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
7.2.8   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排是否可行、合理;相关补偿的提              不适用
        供方是否具备履行补偿的能力
7.3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是
7.3.1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
                                                                     是
        否保持独立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重是否
7.3.2                                                                是
        不超过 30%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商标使用权、专利
7.3.3   使用权、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无形资产(如药品生产许    是
        可证等)
7.3.4   是否不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是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关
7.3.5                                                                是
        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司风险的情形
7.4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         是
7.4.1   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市公司现有资产的安全构成威
                                                                     是
        胁的情形
        重组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资产完整,拥有独立
7.4.2                                                                是
        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7.4.3   生产经营和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                     是
        重组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是
7.4.4   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重组后,是否未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
7.4.5   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债;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是
        的影响
八、相关事宜

8.1     资产重组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8.1.1   职工安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不适用

8.1.2   职工是否已妥善安置                                                      不适用

8.1.3   职工安置费用是否由上市公司承担                                          不适用

8.1.4   安置方案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                                          不适用

8.2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是否由上市
                                                                     是
        公司聘请;如否,具体情况在备注栏中列明
8.3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8.3.1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动                 是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
8.3.2                                                                是
        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重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
8.3.3                                                                是
        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8.3.4   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    是
        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报告和公告
                                                                     是
        义务
8.4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
                                                                     是
        的情形
8.5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关承诺             是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是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不会对本次收购构成影响                              不适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是否涵盖其
                                                                    是
       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8.6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是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是
       重组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重组后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
                                                                    是
8.7    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连续 12 个月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8.8                                                                 是
       售的情形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如下问题:
    重组目的、交易方案合规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资产权属的清晰性、资产的完整性、重组后
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如何形成协同效应、公司经营独立性、重组方是
否存在利用资产重组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结论性意见:
    1、新疆火炬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
适用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①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④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
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⑥本次交易有利于新疆火炬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⑦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本次交易是现金收购,新疆火炬将以现金方式支付受让股份的转让款项,不涉及发行股
份的情况,故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次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
                                                                   核查意见    备注与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说明

选择适当,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5、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发
展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将得到提高、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增强、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发展,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7、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在支付现金后不能
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8、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9、本次交易不存在利润补偿安排。
    10、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
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新疆火炬已经在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
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不会损害股
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