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1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 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 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于 2017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5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2,8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50,536,041.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263,958.5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会验字[2017]554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额 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8,764.94 6,650.30 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34,226.47 25,968.97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2,659.11 9,604.96 4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320.83 1,002.17 合计 56,971.35 43,226.40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 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拟调 减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 51% 股权项目”的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序 募集资金使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31 日累计投 号 用额 入金额 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8,764.94 5,010.00 4,489.54 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34,226.47 11,100.00 9,842.58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2,659.11 7,100.00 5,344.66 4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320.83 1,002.17 766.40 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 51%股权 5 27,270.00 19,014.23 19,014.23 项目 合计 86,371.35 43,226.40 39,457.41 (三)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 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延期的项目为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 县天然气工程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 截止 2020 年 序 募集资金 投资进 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2 月 31 日累 号 使用额 度(%) 用状态日 计投入金额 期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 2020 年 12 1 8,764.94 5,010.00 4,489.54 89.61 建设项目 月 31 日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 2020 年 12 2 34,226.47 11,100.00 9,842.58 88.67 项目 月 31 日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 2020 年 12 3 12,659.11 7,100.00 5,344.66 75.28 项目 月 31 日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 4 1,320.83 1,002.17 766.40 76.47 - 项目 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 5 27,270.00 19,014.23 19,014.23 100.00 - 燃气 51%股权项目 合计 86,371.35 43,226.40 39,457.41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0 年受新型冠疫情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 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 勒县天然气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 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 天然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 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时间(调整前) 状态时间(调整后) 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 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 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三、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 程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 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 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 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