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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
立交加气站(以下简称“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
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以下简称“创业路加气站”)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
东城门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 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于 2017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5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2,8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50,536,041.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263,958.5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会验字[2017]554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额

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8,764.94       6,650.30

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34,226.47      25,968.97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2,659.11       9,604.96
4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320.83       1,002.17

合计                                                        56,971.35      43,226.40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
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拟调
减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 51%
股权项目”的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2 月 31 日累
                                                           用额
                                                                         计投入金额

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8,764.94       5,010.00      4,814.70

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34,226.47      11,100.00      9,895.80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2,659.11       7,100.00      5,555.78
4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320.83       1,002.17          849.03
         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 51%股权项
5                                             27,270.00      19,014.23     19,014.23
         目
合计                                          86,371.35      43,226.40     40,129.54

       (三)本次拟终止、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
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延期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拟终止、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三环立交加气站、创业路加气站分别系公司募投项目喀什
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拟延期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是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
设项目的一部分,东城门站是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
    (一)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 4 座加气站,包括 314 国道加气站、三环立交
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10.00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环立交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8.71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224.18 万元,累计投入占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8.36%,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目前的建设进度已经达到 99%,
待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投产运营。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95.30 万元现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物流商贸园区综合站、山东物流园综合站、
洋大曼乡综合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00.00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创业路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8.16 万
元,其中设备投资 134.85 万元,累计投入占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的 1.44%。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物流商贸园
区综合站高中压管线、山东物流园综合站、洋大曼乡综合站已经建设完毕并投产
运营。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544.23 万元现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喀什东城门站、特殊经济开发区门站扩建、
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道(东城、北城)、中压管道(老城新建及改造)
    (3)立项批准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00.00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城门站的建设进度已经达到 100%,待后
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投产运营。特殊经济开发区门站扩建、高中压调压站、
高压管道(东城、北城)、中压管道(老城新建及改造)已经建设完毕并投产运
营。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04.20 万元现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投项目终止、延期的具体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环立交加气站所在地位于老 314 国道边,处于喀什城西区和疏附县广州新
城连接线位置,交通便利。现因政府规划调整,喀什市城西区和疏附县广州新城
连接道路不再从此处贯通,导致原募投项目地点失去便捷的交通环境,项目无法
达到预期收益,故决定终止该项目。
    创业路加气站由于政府规划涉及调整变更,但规划委员会暂未确定调整方案,
且距离创业路加气站 1 公里靠近县城方向的新海 LPG 加气站,现在已经改造为
CNG 加气站,此加气站具有离县城较近、车辆加气便捷的优势。综合分析,创业
路加气站项目继续实施将不具有经济性,故决定终止该项目。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安装一键切断、监测报警等装置,强化了场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加了场站信息
化建设内容,有力地增强了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竞争力;场站建设及投产过程中相
关审批手续较多,部分手续办理复杂,报批周期长,致使相关工程未能达到投产
条件。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
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将“喀什市 CNG 加气站
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项目,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建设完成期延期至 2023 年 4 月。

    三、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
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项目是根据目

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为了避免项目投
资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公司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
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
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
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战
略发展规划,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
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
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公司募集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
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终止“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
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