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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西部证券关于新疆火炬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4-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
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 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于 2017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5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2,8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50,536,041.45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263,958.5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
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拟
调减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
51%股权项目”的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31 日累计投
                                                               用额
                                                                             入金额
 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8,764.94      5,010.00          4,814.70
 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34,226.47     11,100.00          9,895.80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2,659.11      7,100.00          5,555.78
 4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7,270.00      1,002.17           849.03
         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 51%股
 5                                              1,320.83     19,014.23        19,014.23
         权项目
                   合计                        86,371.35     43,226.40        40,129.54

       三、本次拟终止、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
交加气站(以下简称“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
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以下简称“创业路加气站”)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 国
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东
城门站。

       (一)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 4 座加气站,包括 314 国道加气站、三环立交
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10.00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环立交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8.71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224.18 万元,累计投入占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2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8.36%;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目前的建设进度已经达到 99%,
待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投产运营。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95.30 万元现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物流商贸园区综合站、山东物流园综合站、
洋大曼乡综合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00.00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创业路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8.16 万
元,其中设备投资 134.85 万元,累计投入占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的 1.44%。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物流商贸园
区综合站高中压管线、山东物流园综合站、洋大曼乡综合站已经建设完毕并投产
运营。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544.23 万元现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喀什东城门站、特殊经济开发区门站扩建、
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道(东城、北城)、中压管道(老城新建及改造)

    (3)立项批准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3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00.00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城门站的建设进度已经达到 100%,待后
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投产运营。特殊经济开发区门站扩建、高中压调压站、
高压管道(东城、北城)、中压管道(老城新建及改造)已经建设完毕并投产运
营。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04.20 万元现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投项目终止、延期的具体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环立交加气站所在地位于老 314 国道边,处于喀什城西区和疏附县广州新
城连接线位置,交通便利。现因政府规划调整,喀什市城西区和疏附县广州新城
连接道路不再从此处贯通,导致原募投项目地点失去便捷的交通环境,项目无法
达到预期收益,故进行项目终止。

    创业路加气站由于政府规划涉及调整变更,但规划委员会暂未确定调整方案,
且距离创业路加气站 1 公里靠近县城方向的新海 LPG 加气站,现在已经改造为
CNG 加气站,此加气站具有离县城较近、车辆加气便捷的优势。综合分析,创
业路加气站项目继续实施将不具有经济性,故决定终止该项目。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安装一键切断、监测报警等装置,强化了场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加了场站信息
化建设内容,有力的增强了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竞争力;场站建设及投产过程中相
关审批手续较多,部分手续办理复杂,报批周期长,致使相关工程未能达到投产
条件,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
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将“喀什市 CNG 加气
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项目,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建设完成期延期至 2023 年 4 月。


                                     4
    四、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
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项目是根据目前
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为了避免项目投资风险,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慎重
决定,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对“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
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
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
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延期的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
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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