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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占董事会人数

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

    蔺文胜,男,196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2 月,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疆信托投资公司法

务专员、投资部副经理;1994 年 2 月至 2001 年 3 月,历任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2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新疆新捷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新疆洪通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瞿学忠,男,1955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1977 年 7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乌鲁木齐市十一中学教师;1988 年

12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学校正科级侦查员(二

级警督);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宏源大厦物业公司总经理;

1997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新疆城市酒店总经理、新疆罗布泊

钾盐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新疆德隆集

团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祝培毅,男,1980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

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喀

什天山水泥公司会计主管;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新疆天

山雪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喀什光

正燃气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喀什分所项目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郜勇,男,197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3 年至 2008 年,历

任喀什市储运公司防化员、保管员;2009 年至 2015 年,任新疆正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5 年至 2018 年,任新疆久印铭正(喀什)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 年至今,任新疆鼎泽凯(喀什)律师事

务所专职律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

何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姓名     会会议次数                                                      未参加会议

蔺文胜            4          4                  0            0                否

瞿学忠            4          4                  0            0                否

祝培毅            4          4                  0            0                否

 郜勇             4          4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蔺文胜                        1                              1

         瞿学忠                        1                              1

         祝培毅                        1                              1

          郜勇                         1                              1

    (三)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

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规章

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认真讨论和审议

了会议议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

履行各自职责,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专业的

意见和建议,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

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现金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

关注事项进行核查,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的运行动态,在强化风

险防控、提升业务水平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

    2021 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我们的沟通,在我们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在召开各次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履

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严格的事前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

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制定、审议

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地域、行业水平确定的,有利于充分调动董高

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五)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存放和

专项使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了监督,促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通过持

续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四、独立董事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对

公司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关注公司在媒体

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凭
借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突出的经验和专长,积极推动和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做出贡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