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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1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规
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根据
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
整,并遵照相关要求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变更的内容
    按照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的新租赁
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产生影响。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
和净资产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