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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海斌2022-07-23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疆火炬
    股票代码:603080


                                                                      股份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通讯地址
                                                                        性质

   赵海斌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火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火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新疆火炬   指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赵海斌
                     指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赵海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性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及通讯地址       国家或地区的
             别
                                                                           居留权

1   赵安林   男   中国   65310119**********   新疆喀什市人民东路****        否


2   赵海斌   男   中国   65310119**********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情况
        赵安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海斌为赵安林之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赵海斌持有新疆火炬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赵安林持有公司4,682.5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2年7月21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09%,股东赵海斌持有公司744万股,占公司
截至2022年7月21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6%。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 年 7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海斌与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赵海斌拟向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 743 万股股份,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2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无限售条件
赵海斌                    744            5.26           1.00            0.01
           股份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转让方)
    甲方 1:陈志龙,身份证号码:42030219**********
    甲方 2:郭鹏,身份证号码:65310119**********
    甲方 3:张秀丽,身份证号码:65310119**********
    甲方 4:秦秀丽,身份证号码:65310119**********
    甲方 5:严始军,身份证号码:65310119**********
    甲方 6:热依汗姑丽苏坦,身份证号码:65310119**********
    甲方 7:赵海斌,身份证号码:65310119**********
    甲方 8:杨恒军,身份证号码:65310119**********
    以上甲方 1 至甲方 8 合称为甲方。
    (二)乙方(受让方):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三)交易价款及其支付
    1、交易对价
    (1)、双方同意并确定,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18.524 元,本次标的股份转让 1,048.75 万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7.41%,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9,427.045 万元(大写:壹亿玖仟肆佰贰拾柒万零
肆佰伍拾元整)。
    (2)、自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上市公司如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或/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股等事
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标的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转让总比例和总价款
不作调整。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单价计算方式将自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以保证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和股份转让总价不变。
    2、股份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取得并向乙方出具上交所确认函后五个工作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亿元人民币股份转让对价款。
    (2)、甲方在收到前述壹亿元人民币股份转让对价款后【二十】个工作日
内(如疫情影响办理时间顺延)办理股份交易过户手续。
    (3)、在完成股份交易过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
股份转让对价款人民币 9,427.045 万元(大写:玖仟肆佰贰拾柒万零肆佰伍拾
元整)。
    (4)、8 位甲方分二次收取股份转让对价款人民币 19,427.045 万元,乙方
按照转让股份比例将交易对价付至甲方对应收款账户。
    (5)、资金来源:
    乙方支付股份对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股份过户
    1、在本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中登公司提出查询标的股
份信息的申请,获得证券查询信息单。
    2、按照相关规定,双方相互配合及时到上交所提交协议转让办理材料、
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手续,以及支付股份转让相关交易税费、到中登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股份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
    3、双方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且乙方付清
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五)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的能力。
     2、甲方承诺,截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时,甲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
 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不存在未决争议、
 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司法程序或政
 府调查等。
   (六)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的能力。乙方承诺已经取得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甲方出具前述
 股东会决议原件。
     2、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用于支付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对价款的全部资金
 来源合法,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与方式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对价款,
 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定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报告等本
 次交易必备文件的报备、披露(如有)。
   (七)税务和费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完成本次进行的股份转让而需支付的法定税款、政府
费用及其他开支应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八)协议变更、终止及处理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经协商变更本协议时,双方应另
 签订书面协议。
     2、在不可归责于任一方的情况下,如证监会、交易所等任何监管机构或
 任何有权的行政机构对标的股份转让的任何事项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存在
 任何否决意见,且严重影响本协议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本协议终止,双
 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回乙方已收取的款项。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
 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2、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因违约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违约而导致
 守约方增加的责任、违约方违约而导致第三方向守约方提出的权利请求等),
 同时,违约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偿损失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本协议约
 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利继续向违约方
 追偿损失。
       3、如因证监会、交易所等任何监管机构或任何有权的行政机构的监管原
 因导致任意一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的,相关义务顺延履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
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新疆火炬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赵海斌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 77 号
股票简称                       新疆火炬                    股票代码         60308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赵海斌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务人住址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变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动人
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露前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及
                               持股数量: 7,440,000
占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份
                               持股比例:         5.26%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股   变动数量:         7,430,000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25%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是   □                 否 ■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海斌》
附表的签署页)




           赵海斌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