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142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PDF Shaper Professional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3]230Z1423 号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董事会编 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疆火炬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疆火炬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是新疆火炬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新疆火炬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新疆火炬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 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50,536,041.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263,958.5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00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129.54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3,096.86 万元,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净额 494.1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3,591.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 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 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 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0475101040008767 ), 在 中 国 银 行 喀 什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108268251645)。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50174603600000277 76.08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60010012010106555180 1,466.92 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 30475101040008767 427.71 中国银行喀什分行 108268251645 1,620.29 合 计 —— 3,591.00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0,129.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没有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4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超 募资金使用等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5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2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014.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129.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38%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 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现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分变更 总额 (1) 与承诺投入 (%)(4)= 效益 否发生 (如有) 金额的差额 (2)/(1) 重大变 (3)=(2)-(1) 化 喀什市天然 气工程建设 是 25,968.97 11,100.00 11,100.00 0.00 9,895.80 -1,204.20 89.15 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 / / 否 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喀什市 CNG 过了终止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 加气站工程 是 6,650.30 5,010.00 5,010.00 0.00 4,814.70 -195.30 96.10 项目之 314 国道加气站建设项目相关事 / / 否 建设项目 项,除此之外,其他工程建设完成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疏勒县天然 过了终止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 气工程建设 是 9,604.96 7,100.00 7,100.00 0.00 5,555.78 -1,544.22 78.25 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建设 / / 否 项目 项目相关事项,除此之外,本项目其他 工程已完结并投入使用。 疏附县天然 气工程建设 否 1,002.17 1,002.17 1,002.17 0.00 849.03 -153.14 84.72 已完成投入使用 / / 否 项目 收购光正集 - - 19,014.23 19,014.23 - 19,014.23 - 100.00 2019 年已完成 3,344.99 / 否 团所持光正 6-1 燃气 51%股 权项目 合计 — 43,226.40 43,226.40 43,226.40 0.00 40,129.54 -3,096.86 — — / — — 1.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1)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强 化了场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加了场站信息化建设内容,有力的增强了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竞争力;(2)场站建设及 投产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较多,部分手续办理复杂,报批周期长。致使相关工程未能达到投产条件。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2.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1)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体 系,强化了场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加了场站信息化建设内容,有力的增强了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竞争力;(2)场站建 设及投产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较多,部分手续办理复杂,报批周期长。致使相关工程未能达到投产条件。 拟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314国道加气站进行终止,具体原因为: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本地新能源车辆保有量持续提升,公司现有加气站已经能够满足现有CNG车辆的供应,继续 建设将不再具有经济性,因此,基于战略发展、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3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591.0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节余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 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即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和优化,通过严格把控设备采购成本、优化建设方案等方法,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因市场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相关审批程序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建设项目相关事项,除此之 外,该项目其他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注 3: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 国道加气站建设项目相关事项,除此之外,其他工程 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2 附表 2: 2022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入金额 金额(2)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1) (3)=(2)/(1) 期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 1,640.30 建设项目 收购光正集团 喀什市天然 所持光正燃气 气工程建设 14,868.97 19,014.23 19,014.23 19,014.23 100.00 2019 年 8 月 3,344.99 / 否 51%股权项目 项目 疏勒县天然 气工程建设 2,504.96 项目 合计 — 19,014.23 19,014.23 19,014.23 19,014.23 — — 3,344.99 — — 变更原因:1.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的机场南路加气站、阿瓦提路第一加气站,由于政府规划调整而无法继 续实施,计划停止这两个加气站的建设;2.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1)由于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相关基础配套工程进展缓慢, 其他附属设施用气需求较小,机场区域内已建中压管道可满足气量供给,故其高压输配专线暂无建设需求。(2)原计划完成喀什东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区、北部城区、老城区内新建中压管道和部分现有中压管道改建,由于政府对东城区规划区域东侧和北部城区规划区域北侧均未进行 (分具体募投项目) 开发性建设,依然处于原地貌状态。考虑到该部分区域的管道工程继续实施不具有经济性,故计划停止建设。(3)由于政府规划调整 及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新增用户较预期大幅减少,原计划实施喀什北部工业园区门站高压管道新建工程不具有经济性,故计划停止建设。 3.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的东城区门站系为配合疏勒县城市总体规划所建项目,由于疏勒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进度放 缓,规划完成时间无法预料,继续实施该项目暂不具有经济性,故计划停止建设。 7-1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 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19,014.23 万元,用于收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 公司 51%股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2019-03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 2019-032)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9-045)审议通过。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