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盛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确定 2018
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东塔楼 1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4 日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04 日 至长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兴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1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报务,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中兴华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