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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盛股份: 宏盛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确认。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5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1 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钮法清先生总结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1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莉女士、辛小标先生总结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

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5.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6.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拟续聘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000,000.00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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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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