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宏盛股份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得
到全体监事确认。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公司董事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荣飞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2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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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年度
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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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拟续聘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1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000,000.00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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