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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林物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8-0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万林现代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讨论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经核查郝剑斌先生、黄智华先生、沈简文先生、吴江渝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较
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
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
     2、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
     3、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郝剑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江渝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黄智华先生、沈简文先生、吴江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
简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财务负责人。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一飞、孙爱丽、倪龚炜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