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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林物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5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
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一飞、孙爱丽、倪龚炜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