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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林物流:万林物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5、 本次变更的会计政策内容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
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二)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
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2、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