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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林物流:万林物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万林物流                                   股票代码:603117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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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方
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的股份类别及股份数量。
为确保大会的有序进行,每位代表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四、    股东就会议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以书面形
式向公司登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股东大会上认真负责地、有针
对性地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
     五、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现场
参会股东代表应认真、清楚地填写表决票,填写完成后,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
取,本次会议由见证律师和一名监事以及两名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网络投
票方式请参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全过程由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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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斜桥镇阜康路 66 号 4 楼公司会议室
     现场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      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      听取报告事项: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股东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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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律师、股东代表、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六、    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    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    休会,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信息网络公司,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    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十、    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名。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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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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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现就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 年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的市场波动,公司董事会团结带领
经营管理团队与全体员工,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生产经营稳定的前提下,努力
克服内外环境经济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
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格做好风险控制管理,为公司未来安
全、规范、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
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
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正常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21,145,052.90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
降 23.40%;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7,943,313.66 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下降 34.7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人民币 5,573,747,192.52 元,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 2,283,790,162.15 元。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卸各类货物 994
万吨,其中木材 204 万立方米;完成代理进口木材 310 万立方米;完成原木砍伐
18.2 万立方米。
     二、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独立董
事由 4 人调整为 3 人,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非独立董事樊继波先生、郝剑斌先生、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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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峰先生、黄智华先生、沈简文先生、吴江渝先生;独立董事赵一飞先生、孙爱
丽女士、倪龚炜先生。
     (二) 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积极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强
信息披露,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
益和广大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
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
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
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 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没有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会议
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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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4、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5、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8、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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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年度股东大
会一次。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依法、公
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大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
讨论,认真执行和落实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研究,对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由樊继波、赵一飞、孙玉峰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樊继波担任主任委员。
     (2) 审计委员会
     由孙爱丽、倪龚炜、郝剑斌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孙爱丽担任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
     由倪龚炜、孙爱丽、郝剑斌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倪龚炜担任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赵一飞、孙爱丽、樊继波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赵一飞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
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
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六) 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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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严格
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
披露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
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
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
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
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布临时公告 64 项。
     (七)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
机构、股东、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2021 年工作计划
     1、 董事会将继续遵循以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积极发挥好在公
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2、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
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增强专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履职的主动性、有效性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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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3、 2021 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外贸环境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等种种
不利因素,使得进口木材流通全行业面临不确定性,非洲疫情依然严峻,后期走
势难以预测,也给公司带来经营压力。董事会将积极帮助公司管理层明确战略思
路、把控风险、制定经营规划,持续跟踪国际、国内木材流通行业变化趋势和国
际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实时调整代理进口业务、港口装卸业务、仓储物流业务和
海外业务的经营策略,精准施策。将突出抓好资金安全和生产安全,强化现金流
管理,继续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和前瞻性业务领域拓展,努力增强企业效益,为长
远发展打好基础。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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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
成员通过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现场会议,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
事项的决策,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
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为孙跃峰先生、高辉女士、王勇强先生,其中
孙跃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王勇强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没有议
案被否决的情形。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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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4、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5、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情况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
职权依法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审阅了相应会议的
会议材料,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
制机制,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以及《公
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公司董事
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
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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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
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三)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其目的为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以及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
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和改进
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六)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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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严格遵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公司的权益。
同时,监事会将一如既往的积极支持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督促公司管理层
继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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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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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作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成果,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
           二、    主要经营情况及分析
           (一)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营业收入                   721,145,052.90    941,408,710.47              -23.40       941,843,56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7,943,313.66     73,447,713.21              -34.72        98,292,725.0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300,154.10     53,147,734.99              -18.53        91,515,035.28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67,146,713.57   -818,538,799.67                          -672,457,970.53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83,790,162.15   2,258,683,210.32               1.11     2,245,173,357.43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5,573,747,192.52   6,175,000,489.29              -9.74     6,279,350,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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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末数占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较上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                        比例(%)      动比例(%)
货币资金                  195,245,125.48              3.50   310,889,850.42            5.03         -37.20   因本年度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业务有所下
                                                                                                             降且支付裕林项目收购款和股权激励回购款
                                                                                                             项,导致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有较大幅度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0            0.00    20,382,944.61            0.33        -100.00   系 2020 年到期的应收款,本年已收回,故本
动资产                                                                                                       年期末余额为 0。
在建工程                       4,094,779.62           0.07    11,456,368.30            0.19         -64.26   因本期木文化展示馆等项目完工转固,导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长期待摊费用                   2,386,288.56           0.04     7,105,130.62            0.12         -66.41   因太仓租赁仓库改建费用结转费用,导致长
                                                                                                             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预收款项                   39,228,202.70              0.70    73,977,842.31            1.20         -46.97   因本年度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业务有所下
                                                                                                             降,导致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下
                                                                                                             降。
合同负债                       3,526,456.58           0.06                0            0.00                  依据新收入准则,将木材销售业务的预收款
                                                                                                             调整为合同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000,000.00           0.09    97,318,733.17            1.58         -94.86   因本期已支付裕林项目收购款,导致一年内
动负债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较大。
库存股                     17,557,835.14              0.32    30,043,229.54            0.49         -41.56   因本期员工激励股权 30%回购注销,导致期
                                                                                                             末余额同比变动较大。
其他综合收益                   3,039,826.47           0.05      326,545.70             0.01         830.90   因本期末外汇汇率较上年变动较大,相应报
                                                                                                             表折算差额较大,导致同比变化较大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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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科目                                               变动比                情况说明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例(%)
营业收入          721,145,052.90    941,408,710.47    -23.40
营业成本          427,799,792.42    511,955,840.49    -16.44
销售费用           12,900,239.65     47,217,573.60    -72.68    因本年运费人民币 3,691.49 万元改
                                                                列示为营业成本科目,相应销售费
                                                                用减少,导致同比变化较大。
管理费用          105,600,349.67    108,630,964.75     -2.79
财务费用           81,624,688.34    104,654,559.35    -22.01
经营活动产      -1,167,146,713.57   -818,538,799.67             本公司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之
生的现金流                                                      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建筑”)
量净额                                                          提供木材、钢材配送业务,中国建
                                                                筑以保理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付
                                                                款。相关付款系根据中国建筑的安
                                                                排,与其指定的银行或相关机构签
                                                                订协议,使用中国建筑在该些银行
                                                                或机构的信用额度。在会计处理上,
                                                                在中国建筑向相关银行付款前,继
                                                                续确认该些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
                                                                的账面金额,并将因转让而收到的
                                                                款项确认为一项负债。同时,在现
                                                                金流量表中,将相关收款作为“取
                                                                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在筹资活动中
                                                                列示。于 2020 年度,上述向银行及
                                                                相关机构转让的其他应收款及应收
                                                                票据共计产生现金流入人民币
                                                                887,501,762.19 元。
投资活动产        -71,026,871.16    -149,222,313.07             因本年支付裕林国际股权收购款尾
生的现金流                                                      款以及建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尾款
量净额                                                          金额较小,导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筹资活动产      1,133,451,900.58    906,306,711.75     25.08    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生的现金流                                                      变动原因”。
量净额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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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7,943,313.66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48,788,984.32 元,
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4,878,898.43 元,并减去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对股东的分配人民币 25,549,642.6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2,901,909.94 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并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638,741,065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4,691,044.5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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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岗位任职情况,确定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2020 年度从公司           备注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1         黄保忠     董事长                                   128.00    2020 年 8 月起,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长,任
                                                                        公司名誉董事长
2         郝剑斌     董事、总经理                              33.64    2020 年 8 月起任职
3         孙玉峰     副董事长                                  92.13    2020 年 8 月前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2020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
                                                                        董事长
4         黄智华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85.75
5         沈简文     董事长助理、董事、副总经理、             248.06
                     财务总监
6         吴江渝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1.44
7         赵一飞     独立董事                                     10
8         黄勋云     独立董事                                   5.83    领取薪酬期间为
                                                                        2020 年 1-7 月
9         孙爱丽     独立董事                                     10
10        倪龚炜     独立董事                                     10
11        孙跃峰     监事会主席,江苏万林国际运输              56.64
                     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2        高辉       监事,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              50.86
                     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
13        王勇强     监事,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              29.70
                     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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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 年 末 执 业 注册会计师数量                                     1,859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37 人
                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情况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上年度上市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公司(含 A、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B 股)年报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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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成            何时开
项目组                         始从事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姓名      为注册            始在本
  成员                         上市公            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所执业
                               司审计              服务
                                                              2018 年,签署浙江富润
                                                              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9
项目合                                                        年,签署浙江富润 2018
          石斌全     2008 年 2008 年 2008 年     2020 年
  伙人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奥康
                                                              国际等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2020 年,签署新
                                                              和成等公司 2019 年度审
          石斌全     2008 年 2008 年 2008 年     2020 年      计报告,复核光峰科技等
签字注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册会                                                        2019 年,签署浙江富润
  计师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20
          王新华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20 年
                                                              年,签署浙江富润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
                                                             近三年签署过泛微网络等
制复核 顾洪涛        1992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20 年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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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的审计费用为 240 万
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2021 年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各级别
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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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运行效率,扩大融资渠道,支持公
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在与各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并为金融机构
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
的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全资
子公司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利港务”)及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林”)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上海迈林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
等值外币),公司及盈利港务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盈利港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或等
值外币),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万林物流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万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之全资公司苏州银港物流有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为其提供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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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的申请
综合授信的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条件,并签署
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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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
     未达标,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5,596,563 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
     应减少为 63,314.4502 万元及 63,314.4502 万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874.1065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314.4502
第五条
              万元。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3,874.1065 万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3,314.4502 万
第十七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条
              63,874.1065 万股。                   63,314.4502 万股。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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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监
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发[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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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
明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
     一、 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股东
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计划及企业所处发展
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
的要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制定本规划的指导原则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既
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 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
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
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需经公司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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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 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将努力积极地贯彻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进行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 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
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如果某一年度的半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超过上年全年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应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
盈余公积合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150%以上,董事会应提出发放股票股利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四)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五)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的范围。
     (六)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连续盈利的情形下,两次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24 个月。
     (七)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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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
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同时发放股票股利。公司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八)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九)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十)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
损害股东利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
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还需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监事会表决通
过。
     (十二)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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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
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当公司董事会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利分配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完
成股利分配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当就延误原因作出及时披露。独立董事须发表独
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 本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1、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
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第一条所列各项因
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 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
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应充分考
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 其他事宜
     1、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生效,修订时亦同。
     2、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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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行。
     3、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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