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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林物流:万林物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8-2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讨论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一飞、孙爱丽、倪龚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