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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富中国:独立董事意见2022-03-22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 2022 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做出的
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
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了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年薪收入分配政
策,薪酬方案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资及
奖金计划》,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为自身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降低公司自身风险及董监高
履职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责任险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
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士在人民币 2.4 亿元授权金
额范围内具体处理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事宜。

    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授权法人或其指定代理人依据相关法规
及本集团相关内部规定负责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的具体借款手续办理及后续管
理工作。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进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
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拟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7、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营和能力,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利于增强被担保人的资信能力。被
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Stanley Yi Chang、雷永耀、周露露
                                                       202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