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合富中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制定《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助员工自购住房、汽
车办法》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自
购住房、汽车资助,能够减轻员工经济负担,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
人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每年用于资助员工自购住房、汽
车的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事项,同意公司制定的《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助员工自购住
房、汽车办法》。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Stanley Yi Chang、雷永耀、周露露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