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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目湖: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9-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江苏天目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以下简称“首发”)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目湖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5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天目湖”,股票代码“603136”。首次公开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锁定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 87,000,000 股,将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涉及 6 名股东,
分别为孟广才、方蕉、陶平、史耀锋、陈东海和蒋美芳。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

    2.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公司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5 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0,000,000 股增加至 11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7,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000,000 股。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69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3,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
次发行的“天目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87,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000,000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
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 公司控股股东孟广才及其他自然人股东方蕉、蒋美芳、陶平、史耀锋、陈
东海 6 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
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孟广才、方蕉、蒋美芳、陶
平、史耀锋、陈东海还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上述股东承诺减持所持有的天目湖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7,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号                                      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数量
 1       孟广才         59,682,000           51.45           59,682,000          0
 2       方蕉           6,855,600            5.91            6,855,600           0
 3       陈东海         5,115,600            4.41            5,115,600           0
 4       史耀锋         5,115,600            4.41            5,115,600           0
 5       陶平           5,115,600            4.41            5,115,600           0
 6       蒋美芳         5,115,600            4.41            5,115,600           0
       合计             87,000,000             75            87,000,000          0

注:数据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87,000,000    -87,000,000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7,000,000    -87,000,000           0
 无限售条件       A股                        29,000,000    87,000,000       116,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9,000,000     87,000,000      116,000,000
 股份总额                                    116,000,000        0           116,000,000

注:数据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天目
湖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