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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564      转债简称:天目转债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书面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广才主持,公司应参会董事共 9 名,实际到
会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请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净利润为 65,069,077.23 元(合并报表),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0,061,170.95 元 , 年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68,431,149.47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12,448,641.32 元 , 按 《 公 司 章 程 》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0,061,170.95 元,2020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5,812,558.13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27)。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1-028)。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报酬及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
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10 万元;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的审计机
构。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9)。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止期间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申请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68,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总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且该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
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
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1-030)。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议题等详情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