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21-08-16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6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731,000.00 元,用于“南山小
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 苏公 W 2020〕
B01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资金 入占比
1 南山小寨二期项目 22,973.10 0 0
2 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6,000.00 119.20 1.99%
合 计 28,973.10 119.20 0.41%
三、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南山小寨二期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9 月
2 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2021 年 9 月 2022 年 9 月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2020 年新冠疫情在中国和全球爆发。国内疫情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
制,但限制人员流动的各类措施维持了较长时间,且后续境外输入压力持续存在、
本土疫情时有发生,国内疫情发展呈现一波三折的态势。国外疫情自 2020 年一
季度以来持续发展,变异病毒不断出现,疫情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且对国内
持续形成输入压力。受疫情和防疫政策影响,旅游行业的全面复苏仍未能实现,
大规模的施工建设亦受到显著影响。截至目前,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已部分开展,南山小寨二期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为确保募投项目
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经审慎研究,本着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和
公司利益的原则,综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
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
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
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
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