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
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御水温泉度假有限公司、溧阳市遇天目湖酒店有限公司与
江苏天目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合
理,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杨军、张燕、伏磊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