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邦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邦基科技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非
关联董事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按照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2022年预计金 2022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类别 额 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
接受关联 290,000.00 290,000.00
公司
方提供的 /
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
租赁 485,000.00 485,000.00
租赁处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生 与上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内容 额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淄博彤泰牧
接受
工商有限公 租赁房屋 290,000.00 72,500.00 290,000.00 /
关联
司
方提
莱阳市华玮
供的
建筑器材租 租赁房屋 485,000.00 121,250.00 485,000.00 /
租赁
赁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珍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具、动植物助长剂、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销售;经济
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朱俊波持股 70.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二)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
法定代表人:褚艳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
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子公司烟台兴基饲料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少数股东直系亲
属担任经营者的单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价
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
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朱俊波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
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
此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
3
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
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