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亚强: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2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6 月。具体信息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
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1                                    91,733.00       90,370.00     宿经信备[2019]7 号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宿经信备[2018]56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金额
                                              资总额(元)      (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
  1                                            903,700,000.00   41,546,002.34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00.00   10,273,070.77
                     合计                      979,500,000.00   51,819,073.11
      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后。另一方面,由于行业市场需求
的变化以及技术的更新,产品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对产品质量和差异化的性能指
标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研发中心规划
建设的研制、扩试和检测等平台做了进一步规划,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
所延长。
      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实施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建
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是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调整未
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