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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0-10-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
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就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 A 股 ) 3,889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1.8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238,646,5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29,528,301.88 元,减除其他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9,118,198.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20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
 1                                    91,733.00             90,370.00   宿经信备[2019]7 号
         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宿经信备[2018]56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5,181.91 万
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总额
  1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90,370.00          4,154.6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1,027.31
                       合计                                       97,950.00          5,181.91

       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6 月,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
实施进度有所延后。另一方面,由于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技术的更新,产品
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对产品质量和差异化的性能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满
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研发中心规划建设的研制、扩试和检测等平
台做了进一步规划,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实施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建
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6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6 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
益。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淼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