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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2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瑞华会计师”)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会计师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执业资质: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42010005),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合伙人数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3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0 人,较去年同期增加 177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为 900 余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 3,695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总业务收入 185,897.3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565.89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29,501.20 万元。2019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0 家,行业涉及
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
金,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 3 年累计
收(受)到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15 封警示函,
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
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2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琦,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7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
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超过 20 年,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玉北,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9 年开始在事务所
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1 年,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是按照项目工作量及市场公
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为本年度新上市公司,无上一期可
比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冯忠、刘贵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瑞华会计师自 2015 年开始已为公司提供连续 5 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在执业
过程中,瑞华会计师的工作团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
会计师对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会计师在为公司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
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
的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此次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是基于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