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结合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 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担保责任延续至本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