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 年 9 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 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 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 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 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 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 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 间不超过 30 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 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 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 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 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 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初亚军先生 四、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工 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和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参会人员。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 答问题。 (五)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集中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亚强上海”)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拟新增上海市闵 行区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信息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 年产2万吨高性能 苯基氯硅烷下游产 91,733.00 90,370.00 6,509.03 7.20 品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241.98 16.3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22,204.95 100.70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29,955.96 -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 (一)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91,733.00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9,823.00 万元,流动资金 11,910.0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总额为 90,370.00 万元,该项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苯 基硅油、苯基硅橡胶。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分步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有机硅中间 体和苯基硅树脂产品项目的阶段性建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实际 投入 6,509.03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3,860.97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7,580.00 万元,包括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 有机硅产品检测中心和技术交流中心等。目前,该项目已在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 和检测中心内,完成部分研发实验和检测设备仪器的配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 1,241.98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338.02 万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 公司拟将“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9,800.00 万元调整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金额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8.17%。 本次调整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 模不变,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 80,57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 金解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 17,38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变更为 17,380.00 万元。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万元) 总额(万元) (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 91,733.00 90,370.00 91,733.00 80,570.00 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7,380.00 17,38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22,050.00 22,050.00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131,163.00 120,000.00 本次调整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研发中心楼 - 8,360.00 设备购置费 5,860.00 6,250.00 安装工程费 300.00 950.00 人员费用 450.00 810.00 预备费 610.00 610.00 流动资金 360.00 400.00 合计 7,580.00 17,380.00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拟将新亚强上海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将上海市 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后,涉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增加前 增加后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 公司 公司 公司厂区 公司厂区 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公司厂区、上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公司、新亚强上海 公司厂区 市闵行区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伴随新能源、5G、新基建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有机硅材料 的应用不断向节能环保、生物医学、轨道交通、智能装备、医疗护理等高端应用 领域拓展和渗透,公司需要加快研发创新步伐,满足不断衍生的市场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充分利用上海的人才、资源和 区位优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确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效实施,公司拟在 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在上海 迅速落地,基于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环节须密切配合的实际情况,公司厂区内将 保留部分研发中心的职能以便指导及监督生产管理现场。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原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建设,新增实施地点需自购研发及办公用房,同时 需要增加设备及项目工程投入,原拟投入金额无法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因此需 要增加投资。 公司“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分步建设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的方式实施,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紧迫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和投资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公司拟将“年产 2 万吨 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缩减 9,800.00 万元,用于“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 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发展 战略,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 管,积极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变更后,新亚强上海尚需完成项目环 评等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监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 董事会批准新亚强上海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拟续聘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 聘。2021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45 万元,其中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是按照项目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 原则与中审众环协商拟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