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3-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
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新亚强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 A 股 ) 3,889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1.8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238,646,5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29,528,301.88 元,减除其他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9,118,198.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20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 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亚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1 91,733.00 90,370.00 42 个月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2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1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
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委托理财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
限,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
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
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
产品类型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
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04,591,662.00 2,505,486,058.34
负债总额 138,040,331.68 305,048,176.89
资产净额 1,966,551,330.32 2,200,437,88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53,571,836.86 190,468,110.19
金流量净额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
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二)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
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
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
处理为准)。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
对本次新亚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淼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