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亚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4-2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 年 4 月




            1 / 3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
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
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
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
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 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
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
间不超过 30 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
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
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
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
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2 / 34
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
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3 / 3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 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初亚军先生
       四、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工作
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和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参会人员。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问题。
    (五)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集中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4 / 34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 / 34
议案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态度,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 2021 年
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全球进入后疫情时代新常态,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坚持既定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
疫情反复和限电限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积极把握全球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
遇,着重拓展各领域市场空间,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稳步提升生产
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全
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
长,六甲基二硅氮烷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产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安
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通过审核,先后获批中国氟硅行业先进企业、中国氟硅行
业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江苏省质量信用
AA 级企业等荣誉,新增授权专利 19 个,牵头制订 6 项团体标准,公司在高质
量发展上取得积极成效。
    生产方面,公司按照全年生产经营计划,科学组织安全生产,稳步提升产能,
顺利完成甲基和乙烯基系列产品装置扩能,其中乙烯基双封头、硅醚产能倍增,
为全年稳定满足市场供应提供了有效保证。各生产线工艺优化升级持续进行,在
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收率提升、原料及能源单耗降低等方面持续优化,技术指
标精准控制能力持续增强,核心技术指标不断满足新兴领域市场的差异化质量需
求。苯基下游产品等项目按计划有序建设中。
    市场方面,公司始终紧跟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核心产品在全球细分

                                  6 / 34
市场的主导能力,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高增长领域积极抢抓市场机会,以品质和
服务赢得了新客户群体的信赖;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精准把握全球市
场机会,适时调整市场策略,克服各种突发不利因素,国际和国内市场产品价格
稳中有升,市场销量同比大幅增长,乙烯基、苯基等系列新产品顺利实现全球销
售。
    公司资产总额为 250,548.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05%,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220,043.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89%。实现营业收入 87,
999.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9.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944.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9,137.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8.96%;每股收益 2.05 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 69.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1.87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1.55%。
       二、2021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
正文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披露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 34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股东大会共计召开三次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两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确定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8 / 34
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提出意见
及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无缺
席会议情况,审议议案均获通过。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审计机构等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和
检查,有效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按时完成了 2020 年度
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提供了战略支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各位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薪酬事项进行讨论与评价,确保公司薪酬决策合规合
理;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换届选举拟聘任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
保拟聘任人员任职资格无异常。
    三、2022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
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继续做好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在内控治理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
质量和三会运作水平,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高管的各类
培训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以投资
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将带领管理团队按照既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
目标,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优势,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巩固成本优势,扩大
核心产品的优势地位和全球市场份额。积极拓展产品主要在半导体、新能源、高
端新材料等领域的创新应用。继续坚持差异化的产品战略,提高新产品培育和产
业化效率。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快速
推进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的建设投用,增强与下游重点客户的技术沟通,使产
品研发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更加贴近市场需求。
                                  9 / 34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10 / 34
议案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充分
行使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现
将监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拟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标
准的议案》。

                                   11 / 34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所有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对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
责和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的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
定,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公
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
                                  12 / 34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
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六)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不存在为任何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发挥好监督检
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与监管,重点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
意识,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监事的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与
监督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管保障。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13 / 34
议案三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董事会
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14 / 34
议案四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结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本报告,现就公司财务情况,作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资产总额为 250,548.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05%,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220,043.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89%。实现营业收入 87,
999.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9.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944.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9,137.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8.96%;每股收益 2.05 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 69.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1.87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1.55%。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比例(%)        2019 年
营业收入          879,996,006.51     490,329,112.07              79.47   601,951,87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
                  319,444,551.13     157,336,401.16            103.03    219,420,134.9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91,373,246.30     133,073,660.69             118.96   217,718,046.55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90,468,110.19     153,571,836.86              24.03   212,861,516.53
现金流量净额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比例(%)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2,200,437,881.45   1,966,551,330.32             11.89   665,214,929.16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505,486,058.34   2,104,591,662.00             19.05   714,029,269.95

    (二)主要财务指标

                                        15 / 3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比例(%)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5              1.21             69.42          1.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5              1.21               69.42        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87              1.03               81.55        1.8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8             14.22   增加1.16个百分点        37.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4.03             12.03     增加2个百分点         37.5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项目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变动原因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名称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说明
                          (%)                             (%)       (%)
                                                                                   主要是本
货币                                                                               期用于购
       236,578,797.47        9.44   394,962,980.42            18.77       -40.10
资金                                                                               买理财的
                                                                                   资金增加
                                                                                   主要是本
应收
        86,077,385.58        3.44    47,978,160.79             2.28        79.41   期票据结
票据
                                                                                   算量增加
                                                                                   主要是本
                                                                                   期营业收
应收
       142,080,485.11        5.67    68,699,465.83             3.26       106.81   入增加,
账款
                                                                                   应收账款
                                                                                   相应增加
                                                                                   主要是本
预付
        13,664,601.42        0.55      7,012,562.68            0.33        94.86   期预付材
款项
                                                                                   料款增加
其他                                                                               主要是收
应收                                          1,546.52                   -100.00   回期初应
款                                                                                 收款项
                                                                                   主要是原
                                                                                   料价格上
存货   191,801,578.44        7.66    94,225,496.47             4.48       103.56   涨存货成
                                                                                   本增长所
                                                                                   致
                                                                                   主要是本
其他
                                                                                   期待抵扣
流动    16,149,153.10        0.64      3,764,638.73            0.18       328.97
                                                                                   增值税增
资产
                                                                                   加所致
固定                                                                               主要是本
       288,561,296.12       11.52   177,540,783.93             8.44        62.53
资产                                                                               期乙烯基
                                            16 / 34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项目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变动原因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名称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说明
                          (%)                      (%)      (%)
                                                                           等项目达
                                                                           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结转固定
                                                                           资产
                                                                           主要是本
递延                                                                       期计提坏
所得                                                                       账准备增
         2,004,662.00       0.08    1,184,874.81       0.06        69.19
税资                                                                       加可抵扣
产                                                                         暂时性差
                                                                           异所致
其他                                                                       主要是本
非流                                                                       期预付设
        26,126,831.21       1.04    7,021,782.54       0.33       272.08
动资                                                                       备款增加
产                                                                         所致
                                                                           主要是本
                                                                           期票据支
应付
       203,152,703.20       8.11   80,329,960.08       3.82       152.90   付的原料
票据
                                                                           款增加所
                                                                           致
                                                                           主要是本
应                                                                         期应付材
付账    65,629,722.94       2.62   38,635,077.01       1.84        69.87   料及工程
款                                                                         款增加所
                                                                           致
                                                                           本期预收
合同
         6,632,371.78       0.26    3,707,983.35       0.18        78.87   货款增加
负债
                                                                           所致
                                                                           主要是本
应交                                                                       期应交企
        13,818,926.04       0.55    3,854,660.30       0.18       258.50
税费                                                                       业所得税
                                                                           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
其他
                                                                           期应付员
应付      234,006.18        0.01      97,519.73                   139.96
                                                                           工报销款
款
                                                                           增加所致
                                                                           主要是待
其他
                                                                           转销项税
流动      650,729.56        0.03     266,716.68        0.01       143.98
                                                                           额增加所
负债
                                                                           致
                                      17 / 34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项目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变动原因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名称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说明
                            (%)                          (%)       (%)
                                                                                     主要是与
                                                                                     资产相关
递延
           5,173,635.70       0.21       3,462,803.92         0.16         49.41     的政府补
收益
                                                                                     助增加所
                                                                                     致
递延                                                                                 主要是公
所得                                                                                 允价值变
           2,017,810.73       0.08       1,249,584.66         0.06         61.48
税负                                                                                 动损益增
债                                                                                   加所致

    四、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90,329,112.07       601,951,874.46    -18.54
营业成本                             288,008,736.69       303,998,083.29    -5.26
销售费用                             2,275,621.91         9,083,707.53      -74.95
管理费用                             21,536,710.47        18,022,919.19     19.50
研发费用                             18,031,997.23        25,117,831.80     -28.21
财务费用                             3,764,837.76         -10,508,523.96    135.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71,836.86       212,861,516.53    -27.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6,805,447.90    -44,714,614.9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4,000,000.00     -62,000,000.00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运输费、港杂费
等计入营业成本。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为了提高财务收益,使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理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
的募集资金。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18 / 34
议案五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40,682,705.61 元。根据公司盈利情况、
未分配利润余额、资本公积金余额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
展计划,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56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5,5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 48.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5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560,000 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25,562,000
股。
    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调整分配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19 / 34
议案六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信息
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
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0 / 34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有必
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21 / 34
议案七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5 股。若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
由 155,560,000 股变更为 225,562,000 股,注册资本金由 15,556 万元变更为
22,556.2 万元;同时为保持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保持一致,拟将公司注册地
址由“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 3 号”变更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扬子路 2 号” ;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需同步进行修订。
    基于上述变化,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22 / 34
 条款                            原内容                             条款                             拟修订为
第5条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 3 号                      第5条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56 万元。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556.2 万元。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第 12 条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 19 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55,56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 20 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5,562,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应当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
第 24 条                                                          第 25 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进行。
                                                                             式进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第一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第 29 条   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第 30 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提起诉讼。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第 41 条                                                          第 42 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23 / 34
           (一)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本条所称“对外担保”、“担保事项”,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条规定的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为会议通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为会议通知中明
           知中明确记载的会议地点。                                         确记载的会议地点。
第 44 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还将    第 45 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提供网络或电话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电话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 54 条   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      第 55 条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应当包
           知各股东。
                                                                            括通知发出当日。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前款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应当由独立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前述中小投资者为除公司董事、监事、
第 78 条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 79 条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含)以上股份
           ……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
                                                                            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24 / 34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
                                                                            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第 80 条   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
第 89 条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第 89 条
                                                                            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为“弃权”。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第 96 条                                                         第 96 条
           除其职务。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                                                             ……


                                                                25 / 34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
                                                                        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
                                                                        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第 109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
                                                            第 109 条
  条     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作为本章程的附件,
                                                                        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 147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条     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
第 149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规
                                                            第 149 条
  条     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
                                                                        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 172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
                                                            第 172 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应当以公告的方式进行。
  条     公告、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 183
         清单。                                             第 183 条   ……
  条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其他条款序号同时调整。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的修订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6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27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28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29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30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31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32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三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投融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
《投融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33 /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四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34 /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