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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3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以下简称“原
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年产 50,000 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
品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80,000 万元,由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硅材”)合资设立的湖北
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亚强”)实施。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0,000 万元。
     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4 年 6 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
[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至“年产 50,000 吨有机硅材
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40,0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33.33%。原项目投资总额 91,733.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80,570.00 万元,已投入金额 12,229.29 万元,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后,原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持不变,原项目建
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新项目投资总金额约 80,000.00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由公司实施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 91,73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9,823
万元,流动资金 11,91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80,570 万元,原项
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苯基硅橡胶。项目建设期为
42 个月,已于 2019 年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并取得宿迁市经信委批准的江苏省
投资项目备案证(宿经信备[2019]7 号)和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
复(宿环建管[2019]1 号)。
    公司对原项目实施分步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有机硅中间体和苯基硅树脂产
品项目的阶段性建设,部分苯基中间体已实现批量销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项目已实际投入 12,229.29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8,340.71 万元(含
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作为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主要生产企业,新项目所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公司
现有核心产品和部分新产品。近年来,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全球市场需
求量逐步增加,公司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品质,产品工艺成熟,客户认可度高,具
有较好的市场拓展空间,在项目达产后可快速实现效益。因此拟将募集资金部分
变更至新项目,以快速的满足市场需求,并驱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新项目实
施主体系公司与兴瑞硅材共同设立,可充分结合其在有机硅行业的规模优势,提
高原材料供应保障。由于新项目实施的紧迫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
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公司拟将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缩减 4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
    原项目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8 月,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
多重因素影响,尤其受与项目原材料苯基氯硅烷产品的产能匹配因素影响,公司
适度调整了原项目建设节奏,经审慎考虑,拟将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
至 2023 年 12 月。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50,000 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2、实施主体: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4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的 80%;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认缴 1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3、建设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
    4、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成具有年产 17,000 吨六甲基二硅氮烷(含电子级
2,000 吨)、5,000 吨六甲基二硅氧烷、4,200 吨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600 吨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1,880 吨二甲基乙烯基氯硅烷、3,000 吨双三甲基硅基
胺基锂,3,000 吨二碳酸二叔丁酯等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约 80,0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湖北新亚强自筹解决,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新项目建设主要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主要目标是扩大公司现有产
能,整合优化电子级产品线,满足有机硅新材料、医药、电子化学品、锂电池电
解液等领域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新项目将打造互联网工厂和智能车间,全面提
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生产能力、生产效
率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缓解产能压力。
    公司通过在宜昌市建设生产基地,实现就近配套华中、华南乃至西南、西北
等地区客户,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供货及时性
的需求,同时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新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新亚强拟由公司与兴瑞硅材合资设立,双方在合作框架
内,资源共享,公司在原材料上享有供给保障和价格优势,可以进一步降低原材
料价格及供给波动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根据 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其中“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以及“四氯化碳、
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内容,新项目产
品包括乙烯基氯硅烷及其深加工的乙烯基系列产品,以及三甲基氯硅烷综合利用
生产的有机硅甲基系列产品。因此,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投
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拥有多项核心产品的专利技术,建立了一支专业的
技术研发队伍,研发以市场为导向,聚焦客户需求,通过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为新项目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公司品牌创立三十年,依托在质量、技术、信誉、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得到
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和选择,形成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和全球品牌效应,拥有大量长
期稳定、多品种合作的优质客户群体,为新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是全球有机硅甲基和乙烯基功能性助剂的主要生产商,新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是公司的功能性助剂产品。公司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安全生产、质量控
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为新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行提供了保障。
    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与兴瑞硅材合资新设的新亚强湖北公司,建设地点
在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内。兴瑞硅材在有机硅业务上
拥有上下游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宜昌新材料产业园也是有机硅新材料产业的集
聚区,新项目生产原材料及主要产品可以直接在园区内实现供应和销售,为新项
目建设提供了原料和市场保障。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新项目有机硅功能性助剂能够有效提升下游终端产品的物化指标,以满足终
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功能不断提升的需求,在新能源、LED 等领域广泛使用,
同时,部分产品还作为基团保护剂,参与抗生素、核苷类药物等的合成。
    有机硅过去 5 年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速高达 10.8%。近年来,随着国内建筑、
新能源汽车、光伏等行业对有机硅材料的旺盛需求,我国有机硅产业发展十分迅
速。2021 年,全球有机硅单体产能约 600 万吨,国内有机硅单体产能约 200 万
吨,国内有机硅产能大约占全球总量的 1/3。2021 我国有机硅中间体表观消费量
为 133.6 万吨,同比增长 7.01%,过去 5 年的复合增速为 10.8%,考虑到当前新
能源汽车和光伏发展迅猛,有机硅需求有望维持较高的增速。
    过去 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复合增长率高达 35%。2016-2020 年,全球新能源
车复合增长率达 35%,国内新能源汽车复合增长率达到 28%,根据国务院印发
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以及各国制定的新能源汽车推
动政策,预计 2021-2025 年全球新能源车复合增长率将维持在 35%,国内新能源
汽车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30%,至 2025 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为 1,379 万辆,国内
新能源车销量为 515 万辆。
    当前照明市场对高规格 LED 产品需求量已经进入爬升阶段,受全球原材料
价格上涨,使得产品单价有调高趋势,加之各国政府的节能需求高涨,预估 2022
年照明 LED 市场产值将达到 81.1 亿美元,年增 9.2%。未来几年,随着健康照明、
智慧照明等因素的推动,照明 LED 市场规模将继续成长,至 2026 年预计达 111
亿美元,2021-2026 年复合成长率为 8.4%。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从 2017 年的 14,304 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17,919 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7.8%。2021 年我国医药市场规模达 19,220 亿元,预计 2022
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进一步达到 22,311 亿元。随着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全
民健康意识的加强,医药行业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良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
的加快,也将促进我国卫生总费用的增加,拉动我国对慢病药物的需求增长,从
而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风险
    新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新增 50,000 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需
要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市场拓展。虽然公司对新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并
对新产品市场开拓采取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但如果
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会给公司带来
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的风险。
    2、新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新项目经过了严谨、充分的论证,但尚未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新项
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
化的局面,或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预算控制不到位等情况,导致项目延期
或无法实施,或者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新项目审批风险
    新项目实施主体尚未办理登记注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新项目实施还需办理备案、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上述备案或批
准均为新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
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
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新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新亚强尚需办理登记注册。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湖北新亚强经营管理层
在成立后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项目投资协
议、签订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机构
出具专业报告等。
    六、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监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董事
会批准湖北新亚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做出
的审慎决定,并通过充分论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
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新亚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
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