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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强: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4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首席合
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中审众环大厦。拥有
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具有美国
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止 2021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1,282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0 人。
    中审众环 2020 年度总业务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2020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9 家,
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
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
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开始在事
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开始在
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
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自 1997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
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最近三年
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暂定为 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本期审计收费是按照项目工
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基本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并对 2021 年
审计工作进行审核,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
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能力。中审众环已购买职业保险,
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综上,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核了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
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
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