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制度
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关注公司发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积极参加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
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的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晓勇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
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总工程师,《有机硅材料》杂志主编,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总工程师。现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张明燕女士,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会
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
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副院长、苏州高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副校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特聘教授、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安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许前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副教授。
历任沛县第二中学教师。现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安徽泰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南京经纬认证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两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八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五次、战略委员会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次。我们均严
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出席各项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2年,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结合专业知识,
充分发表意见。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2年,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资金
往来、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公司与我们保持密切联系,对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公司精心组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
保持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宿迁亚强智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生的关
联交易在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对募集
资金管理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
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发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业绩预告数据与实
际披露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
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1
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640,682,705.61元。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余
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55,56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560,000.00 元(含
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
我们对上述现金分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我们查阅了公司相关文件,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发生违反承诺履行
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
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历次会议通
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管理层均落实了历次会议的决议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报告期
内的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重大事宜认
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未尽独立董事的职责的情况,努力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做好年度董事会各项
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履责,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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