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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19-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拉夏贝尔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成栋                    联系电话:021-20262051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阳颢頔                  联系电话:010-60837681


一、 保荐工作概述
    2017 年 9 月 25 日,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贝尔”、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拉夏贝尔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对
拉夏贝尔进行持续督导,2018 年度的持续督导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证券对拉夏贝尔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保荐代表人对拉夏贝尔进行了现场
检查,全面核查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
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3 号”《关于核准上海拉
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拉夏贝尔于 2017 年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77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615,7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55,361,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254,300.00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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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894 号《验
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中信证券、拉夏贝尔和各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中信证券已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发表了专项意见,每月定期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使用情况。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保荐机构对拉夏贝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等。

(三)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拉夏贝尔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
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18 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

    2018 年,拉夏贝尔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
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
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
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8 年以来历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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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确认。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拉夏贝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
行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
监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拉夏贝尔先后召开 7 次股东大会、13 次董事会,其
中保荐机构参加并列席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拉夏贝尔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
策制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18 年,保荐机
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上述制度。

    保荐机构于定期现场检查期间对拉夏贝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
息披露文件,并就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担保合同、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
行了访谈。2018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活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经营的独立
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18 年,公司不存在向除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担
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拉夏贝尔 2018 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拉夏贝尔 2018
年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通过对拉夏贝尔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
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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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事项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拉夏贝尔 2018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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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秦成栋




                          欧阳颢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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